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知行看点 2025-03-05 热点资讯 104 次浏览 0个评论

3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开展采样检测并采取相应的医学措施。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据悉,世界卫生组织2月27日宣布,猴痘疫情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转载请注明来自知行看点,本文标题:《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