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2月12日,在环县县城富强大道北段西侧举行烟花焰火晚会,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环县公安交警特向广大人民群众温馨提示:
1、城区居民尽量减少出行驾车,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本县入城车辆,在入城口就近选择停车场停放车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城区,。
2、城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尽量减少出行,需要在城区停放时必须在路沿石以上非机动车泊位有序停放。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辅道内行驶,没有辅道的靠道路最右侧行驶,禁止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乱停乱放。
3、城区所有通行车辆要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行驶,必须服从交警指挥,不得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所有驾驶人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4、大中型货运车辆严格遵守禁限行规定,非准入时间段禁止在城区道路行驶、停放。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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