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评论:宅基地新政下的乡村振兴探索

荆江评论:宅基地新政下的乡村振兴探索

知行看点 2025-03-07 热点资讯 48 次浏览 0个评论

荆州新闻网评论(评论员 胡冬辉)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划出了两条红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看似简单的两句话,却是管好农村资产,用好农村资源的有效手段,有力扼制住了“权力”和“资本”伸向农村土地。文件一出,引发网友讨论。有人质疑政策的调整对乡村振兴的潜在影响,也有人看到的是政策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和城乡格局的重大调整。从另一方面看,文件的出台也映射出当前社会的两种焦虑——农民工怕失去最后的土地,城市居民怕断了田园生活的念想。无论如何,农村不是城市的“备胎”,农村土地更不能是资本的“韭菜”。

乡村振兴是8亿农民的共同富裕

网友质疑,资本不买地,农民不卖地,乡村振兴的资金从何而来。这一问题的背后反映出当代网友对乡村振兴理解的一种误区,乡村振兴并不是简单照搬城市的发展模式,钢筋和高楼不是乡村所需,生态与和谐才是乡愁的归属。放任资本和权力进入农村,以长期租用、低价承包、高价转让的方式买卖农民土地,看似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实际是成就资本、损害农民权益的虚假繁荣,是背离乡村振兴初衷的。农村的核心价值在于独有的生态资源、文化传统和乡土凝聚力,如何在保护和开发中找到平衡点才是广大网友需要思考的问题。

宅基地是农民的第二张“社保卡”

于农民而言,宅基地不是所谓的几间“老破小”的房子,它是农民工的生存保障,是务工农民“进可攻退可守”的生存智慧,是家庭财产和代际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身份认同和文化归属的血脉联系,更是国家治理与社会稳定的基石。宅基地制度在城乡之间形成了一道缓冲带,既为农民提供了退路,也为城镇化、市民化进程制造了弹性空间,看似“保守”的政策下面,是维护8亿农民利益的考量,让他们任何时候“返乡”都有房住、有地种,这是一道厚重的屏障和保护,相当于给予农民的第二张“社保卡”。

现阶段还需探索保护与发展的平衡

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宅基地的意义与作用也在发生变化,如何在保护农民权益和防止资本与权力侵蚀下释放农村土地的经济价值,探索农村宅基地多元利用的方式?一是确权赋能,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明确土地产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保障农民流转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二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探索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三是加强法律保障,完善法律法规对农民权益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管,确保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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