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本月起,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知行看点 2025-03-05 热点资讯 95 次浏览 0个评论

本月起,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原来的1900元/月上调至2080元/月。折算的日工资标准为95.63元,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为11.95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8元。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法定福利待遇等。

那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带来哪些影响?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上调。若所在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通俗所说的基本工资,下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员工到手工资也会跟着涨,这对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

加班工资可能增加。东莞市制造业企业的工资结构整体较为单一,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加班费两大块。若以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则加班费计算也以此为基数,在加班时间相同的前提下,加班费将增加。调整后,工作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7.93元/小时;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23.90元/小时;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35.85元/小时。

试用期工资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试用期的月最低工资也会相应提升,对于初入职场的新人来说,无疑是一项重要的保障。

病假工资下限提升。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随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病假工资也会随之提升。

失业金领取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提高到1872元/月。

其他待遇也将相应提升。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的伤残津贴、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情况下的生活费等,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也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此外,东莞人社部门提醒,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绝不等于最低工资标准。从实际来看,也有很多企业最低档工资伴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提升后,其他档工资、员工加班费等也相应有所提高,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提升其他基本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收入。

文 | 记者 余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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